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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技师学院关于2020年在甘肃省进行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7/8 15:48:33  作者:兰州铁路技师学院  来源:兰州铁路技师学院   浏览量:

学院各专业毕业生、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2020年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甘人社通[2020]168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2020年可对以下10个职业(工种)进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工种)

序号

考评职业(工种)

序号

考评职业(工种)

1

汽车维修工

6

钳工(装配钳工,机修钳工)

2

电工

7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3

焊工

8

砌筑工(无高级技师)

4

铣工(含数控铣工)

9

钢筋工(无高级技师)

5

车工(含数控车工)

10

手工木工(无高级技师)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满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省、部级专业刊物的认定按照甘肃省职改办明确的认定办法确定),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者(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5、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工作满4年人员。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在省、部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国家级、省部级专业刊物的认定按照甘肃省职改办明确的认定办法确定)二篇以上,或获得省及省级以上技术革新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人员(以奖励证书为依据)。

3、取得本工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

1、2020年7月28日前申报考评者可在网上预报名,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个人申报表》(附件1),《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通信电话、联系人保证正确无误、联系畅通)发至兰州铁路技师学院鉴定所邮箱LZTLJSJD@163.COM根据申报工种、条件进行报名。

2、咨询电话:兰州铁路技师学院鉴定所:0931-4914876。

(二)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2020年申报考评者需交验下列证件和资料:毕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毕业证复印件)、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的证书信息)、有关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专著等,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六张、两寸照片一张。

四、考评项目与方式

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分为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三个项目。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技术答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试和技术答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得票数超过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技术答辩中两项成绩合格者,合格的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不合格单项申报者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合格者,直接参加当年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者,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评程序

(一) 资格审查。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填写《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个人申报表》(附件1),及《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并提供申报考评者所交验的证件和资料

(二)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鉴定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鉴定考试合格人员组织技术答辩。技能鉴定考试、技术答辩结束后,由学院对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参加社会化综合评审。

六、时间安排

按照人社部要求,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适时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技术答辩综合评审工作原则上于9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为: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2)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时间:2020年8月15日9:00—11:00;技能考核在理论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3)技术答辩时间:2020年8月29日9:00—18:00

(4)综合评审时间:2020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开展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74号)精神,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评价。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注重技能考核。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欢迎我院往届符合条件的各专业毕业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考评。



附件:

    1、《技术论文格式要求》

     2、《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个人申报表》

    3、《甘肃省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人员花名册》